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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启事丨赣台荟·第二届赣台青年短视频创作大赛正式启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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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启事丨赣台荟·第二届赣台青年短视频创作大赛正式启动

大赛启事丨赣台荟·第二届赣台青年短视频创作大赛正式启动

中国台湾网5月30日讯 为持续深化赣台两地青年文化交流,推动两岸青年以创新形式展现文化融合与社会发展成果,江西省人民政府(jiāngxīshěngrénmínzhèngfǔ)台湾事务办公室(bàngōngshì)举办“赣台荟(gàntáihuì)·第二届赣台青年短视频创作大赛”,通过组织赣台青年以拍摄短视频的(de)形式,展示江西自然风光、人文历史和台胞台青在赣学习、生活、就业(jiùyè)、创业的鲜活故事(gùshì),传递两岸青年共同的家国情怀与时代精神。 赣台(gàntái)荟·第二届赣台青年短视频创作大赛 主办单位: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(shìwù)办公室 协办单位:南昌大学 南昌职业(zhíyè)大学 江西省各设区市台办 承办单位:中新社国际传播集团江西分公司(fēngōngsī) 大赛面向两岸青年征稿,全面聚焦美丽江西和宝岛台湾。内容(nèiróng)可为赣台文化交融(如民俗、饮食、方言、非遗等(yíděng))、青年视角下的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(zhènxīng)、两岸青年共同的“奋斗故事”或“生活共鸣”、创意类主题(如科技、环保(huánbǎo)、未来想象(xiǎngxiàng));也可围绕台湾青年在江西学习、生活、创业、就业等内容,展现两岸一家亲、青年共成长。 本次大赛设作品类和组织类两个类别奖项(jiǎngxiàng),其中作品类设(lèishè)金奖(jīnjiǎng)1名(míng)、银奖2名、铜奖5名、优秀奖6名、人气奖5名;组织类设优秀组织奖3名。共计22个奖项,总奖金320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荣誉证书或牌匾。 (一)作品类奖项(19个(gè)) 金 奖1名(míng) 证书+奖金5000元 银(yín) 奖2名 证书+奖金3000元 铜(tóng) 奖5名 证书+奖金2000元 优秀奖6名 证书(zhèngshū)+奖金1000元 人气奖5名 证书+奖金1000元(yuán) (二)组织类(lèi)奖项(3个) 优秀组织奖(zǔzhījiǎng)3名 荣誉证书+牌匾 1.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(dàsài)主题创作,不(bù)限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微专题片、微纪录片、剧情短片、Vlog短片、动画短片、科普短片、歌曲MV、才艺(cáiyì)展示等)、不限数量,内容表现积极向上,富有艺术(yìshù)感染力。 2.创作方向(fāngxiàng)(任选其一): 文化传承:展现赣台共同历史、民俗、非遗技艺(如客家文化、景德镇(jǐngdézhèn)陶瓷、台湾庙会(miàohuì)等)。 青春故事:记录两岸(liǎngàn)青年学习、创业、就业、志愿服务等正能量(néngliàng)故事。 创意(chuàngyì)畅想:以“赣台青年”为主题,利用AI等(děng)技术手段设计科幻、动漫、情景剧等虚拟创意内容。 文旅(wénlǚ)推介:推介赣台特色景点、美食、乡村振兴成果等。 3.作品必须(bìxū)为原创,不存在版权争议,时长一般为30秒(miǎo)至3分钟,最长不超过5分钟,1080p及(jí)以上分辨率,MP4格式,16:9画幅(huàfú),文件大小不超过1G,视频画面干净,不带角标、台标、水印或logo等各类标识。 参赛作品统一上传至百度网盘(选择(xuǎnzé)无限期),把网盘视频链接和原视频发至投稿邮箱:jxgantaihui@163.com。视频文件均以(yǐ)“作品名称(zuòpǐnmíngchēng)+作者姓名(zuòzhěxìngmíng)+手机号码”命名,邮件标题注明:2025赣台青年短(duǎn)视频创作大赛+作者姓名,若未按规定投送,主办方可有权不收取相关作品。 根据作品主题、质量、境内外传播效果等指标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(yuánzé),实行专家评审和(hé)大众评审相结合,评审专家由大赛主办方以及相关领域资深人士、专家学者等共同组成,大赛最终获奖作品(huòjiǎngzuòpǐn)名单将综合(zōnghé)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决定。 1.提交的参赛(cānsài)作品必须是(shì)由单位/个人参与主创并拥有完整版权的作品,若因作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名誉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引起纠纷,产生的后果(hòuguǒ)及损失由参赛单位/个人自行承担。 2.主办方接到包括肖像权、著作权等相关侵权情况反映时,或者发现(fāxiàn)投稿(tóugǎo)作品中包含违反上述规定(guīdìng)内容时,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通知参赛者,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侵权问题。 3.参赛者认同(rèntóng)大赛所有入选作品将(jiāng)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,参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主办单位有权将作品在(zài)相关活动中使用(包括展出、宣传、出版等),不另付稿酬。 4.参赛者同意(tóngyì)主办方在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(xìngmíng)、视频说明等信息。 5.参赛者(cānsàizhě)同意主办方就(jiù)本次大赛相关传播宣传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。 6.参赛者拍摄(pāishè)创作时不得(bùdé)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。 7.主办方承诺仅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(de)范畴(fànchóu)内使用参赛者提供的个人信息;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。 8.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本(běn)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。 凡提交参赛作品的(de)单位或(huò)个人,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(中国台湾网、江西省台办联合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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